中国乐陵

/

首 页 / 体育产业城的基础和条件 / 招商内容 / 优惠细则 /

保障措施

/

联系我们

   

□ 栏目导航

 
 

优惠细则

    一、对引进企业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,凡是列入政府扶持的产业化重点项目,享受贷款优先和基础设施建设扶持。

    二、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,对于外地投资和合资兴办的体育用品加工企业,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土地使用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。

    三、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用品生产和重大产业化项目,获得国家和省批准后,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待遇和政府扶持。

    四、鼓励国际、国内大企业与我市建立多种合作关系,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转让先进技术,对外来投资体育用品生产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向当地转让技术,可持技术转让合同证明,按规定向技术部门申请,免征营业税。

    五、积极帮助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,努力取得新技术新产品引进、技术改进、产品开发、招商引资牵线搭桥等方面的支持,以带动我市体育产业的发展。
 

乐陵市人民政府主办 鲁ICP备07001271号
电话:0534-6268147 传真: 0534-6521181 电子邮件:ll-cn@163.com
技术支持: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